日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本次纳入《建设方案》的项目共114个,装机1039.491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23个,装机309.895万千瓦;光伏项目91个,装机729.596万千瓦。
《建设方案》提出,有关州(市)和部门应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关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规范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要素审批,尽快实现开工,强化调度监测,注重源网协同,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按期投产。
《建设方案》明确,电网企业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场址外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对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与新能源建设项目业主协商同意后,由项目业主代建,并在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1年内由电网企业回购。同时,加大电网投资力度,完善骨干电网建设,增强与改造本地220千伏及以下线路,提升就地消纳能力,确保实现同步并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推动光伏“发得了电、并得了网”。
今年以来,全省能源产业发展成效显著。截至12月16日,全省新增开工新能源项目174个,装机1610万千瓦;新增并网装机1509万千瓦,完成2023年新能源建设和投产各1500万千瓦目标。其中,全省2023年新增集中式光伏并网装机926万千瓦,居全国第二。今年前11个月,新能源发电量35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23亿千瓦时;完成投资超1100亿元,占能源工业投资的66%,推动能源工业投资连续22个月保持40%以上高速增长。(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