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印发《昆明市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下称《若干政策》),明确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等重点领域,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工”,建设1000家以上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培育100家以上“互联网+协同制造”示范企业。《若干政策》从支持数字经济基础建设和资源数字化、产业数字化改造及应用示范、培育数字产业化聚集区、招大引强培育市场主体、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加快“数字昆明”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降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运行成本
《若干政策》明确,对已纳入昆明市层面统筹推进的5G、物联网、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关联设备等数字经济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对具备报批条件的基站、杆塔、机房等建设用地,以打包的方式报批后即可开展建设,用地审批通过后再予以核销用地指标。降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运行成本,支持电信运营企业5G基站、大数据中心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各物业权属单位积极支持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对基站建设给予一定比例的电价补贴,促进5G通信网络、IPv6关联设备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整合昆明市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和基础数据库,有序推进和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为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提供基础设施、支撑软件、数据资源、政务应用、运行保障和信息安全等服务。推动政务数据库和公共数据库依法合规向数字经济企业开放。
《若干政策》将“智慧杆塔”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新(改)建道路、大型场馆、公园、绿道、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统一设计、统筹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利用。无偿开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广场公园、道路绿地、交通站场等公共建筑,整合利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电力杆(塔)、公交站台等市政设施,在保证设施原有功能不受干扰、数据传输安全的情况下,推进一杆多用。
在区块链技术及产业发展方面,《若干政策》对认定并在本地提供区块链技术服务的基础平台,或采用区块链技术自主投资建设平台与实体经济融合,解决经济发展中有关问题的项目,分别按基础平台建设投入、上链费用、项目投入费用的30%、20%、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重点扶持总投资超10亿元项目
《若干政策》提出,政府优先开放智慧旅游、智慧城市、智慧政务等重点领域,支持数字经济企业优先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承担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的企业可优先向云南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基金和昆明市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推荐支持,并推荐向全省推广。
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强化对昆明特色农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数据采集支持,开展农业农村基础信息采集试点和农业物联网建设试点工作。加大工业数字化投入,鼓励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企业开展信息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服务试点示范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企业围绕智慧城市、未来社区、地铁、高铁等重大工程建设,开展VR/AR、刷脸工程、物联网、自动驾驶、健康医疗、智慧城市、超高清视频等典型场景的示范应用。数字经济企业实施对本地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示范项目,按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若干政策》明确,全市认定1到3家数字经济园区,落实云南省数字经济有关政策,对首次认定为省级数字经济开发区的园区,自认定当年起,连续3年,按政策落实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开发区交通、能源、通信、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载体建设。
同时,突出以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依托数字经济园区,引进培育区块链、5G、VR/AR、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终端等产业。对引进企业和本地企业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对市场前景好、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确定扶持政策。巩固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做大做强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智能制造、VR/AR产业,促进5G产业突破发展,对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年增幅较好的成长型企业,视其经济贡献、发展潜力等因素,给予其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记者缪亚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