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7月1日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支持特色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期,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共同制定印发了《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0条具体举措。
支持茶叶绿色有机发展。做好与“茶十条”政策衔接,加大对茶叶绿色有机发展支持力度,对获得绿色有机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茶园及产品,给予奖补。
支持花卉无土栽培。对2020年推广应用花卉“基质+水肥”一体化栽培技术,投资建设15亩(含15亩)规模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
支持基地冷藏初加工处理设施建设。对从事水果、蔬菜、花卉生产、销售的企业,2020年新建或改扩建产地冷库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具备生产小包装终端销售产品能力,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投资主体奖补不超过200万元。同时,支持发展蔬菜、水果小包装产品,研究制定“云南小包装蔬果”产品生产系列标准。
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对2020年在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中药材、肉牛、咖啡、生猪等产业领域,新建农产品加工厂房及购置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及科研、环保、质量控制设施设备投入等形成的资产性投资,实际投资额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
支持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鼓励移动式冷库租赁服务。2020年从事农产品移动式冷库租赁服务,购买移动式冷库实际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至2亿元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补;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集配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对2020年新增冷库、冷链运输及产品加工、供应链设施设备投入形成的资产性投资,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
支持开展“绿色食品牌”宣传推介。主要支持云南“绿色食品牌”公共品牌培育、“一县一业”“一村一品”“10大名品”和“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宣传推介,“擦亮普洱茶金字招牌”系列宣传等。
实施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补助,降低农业企业融资成本。对2020年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贴息期间不超过1年。
落实减税降费和稳岗稳就业政策。强化减税降费和稳岗稳就业等各项政策落实,切实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落实农村电商和农产品出口政策,拓展农产品销售。强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和外贸资金支持政策落实,推进特色农产品出村和外贸。
加大州(市)奖补,形成政策支持合力。鼓励各地统筹资金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给予奖补支持,省级将按照各州(市)实际投资奖补额、农产品加工值、农产品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幅等相关指标,对排名前8位的州(市)给予奖补支持。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静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显著,农产品加工业带动作用不断凸显,但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仍存在农业产业规模小、品牌影响力小、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目前,全省蔬菜、水果和花卉产区既有建设需求,又有效益预期的冷库缺口约188万立方米。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是补齐农业产业发展短板,最大限度地利用好云南特色资源优势,大幅提高现代农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的现实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措施》作为2020年云南省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强心针”和“兴奋剂”,政策期限暂定为2020年,待试行期结束,对奖补政策评估后,再根据评估结果作调整。(记者 孔垂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