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婷婷) 日前,在省委宣传部协调支持下,我省327家小微文化企业得到农行云南省分行、建行云南省分行金融信贷支持,获得授信金额2.13亿元,贷款余额2.03亿元,为复工复产注入“强心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委宣传部于3月及时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文化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文化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为有效落实《若干措施》,文化产业和企业监管处积极与农行云南省分行、建行云南省分行进行协调,并将收集汇总的相关金融信息分发给州(市)宣传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宣传,帮助小微文化企业争取金融支持。4月初又将收集到的规模以下文化企业名录发给金融机构,帮助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扶持小微文化企业。
截至4月20日,两家银行向我省327家小微文化企业授信贷款2.13亿元,贷款余额2.03亿元。同时,还配套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农行明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流动资金受困的小微文化企业不抽贷、断贷、压贷,同时扩大信贷投放,实行优惠利率,提升办贷效率,增加最高可达1000万元的授信和贷款额度等。建行强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业及小微文化企业不抽贷、断贷、压贷,对新办理小微文化企业贷款客户执行优惠利率;对在建行办理小微文化企业贷款的客户,符合条件的可获半年至1年的延期或续贷,不计逾期利息等。
据悉,为大力助推文化企业复工复产,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小微文化企业的特点,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研究和提供更优质的金融产品,同时通过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争取让更多的小微文化企业获得金融支持,帮助我省小微文化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序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