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成圆) 省委台办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积极行动,要求全省各级台办协助在滇台资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复工复产。
省委台办发布了《致在滇台胞的公开信》,告知在滇台胞如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及时与当地台办工作部门联系。同时,呼吁在滇台资企业遵照当地政府下达的复工通知,在确保平安健康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复工复产时间,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省委台办还下发了《关于积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力做好台胞台商台企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台办真心关爱台胞台商和台企员工身体健康,全力支持和推动台企加紧复工复产。要结合《致在滇台胞的公开信》,向台胞台商台企积极宣介中央和地方各项防控措施,主动引导其配合做好落实工作,特别要及时了解并全力协助解决防疫物资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实地调研,深入了解疫情对台企生产经营的影响、企业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等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复工后可能面临的用工保障、原料供应、交通物流等实际困难,全力帮助具备条件的台企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运营。
全省各级台办积极宣介中央和我省出台的各类与疫情相关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持续深入抓好中央惠台“31条措施”“26条措施”和我省惠台“75条措施”的贯彻落实。特别是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台企依法依规减免或延期缴纳有关税费、租金等,切实帮助台商台企用好用足政策、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