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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要求 保障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产
2020
02/03
11:54

本报讯 记者李丹丹报道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州市政府迅速组织本地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口罩、消杀产品、有关药品等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指出,各州市政府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迅速组织本地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口罩、消杀产品、有关药品等企业复工复产。做好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和有关设备、原辅料、资金等各方面保障工作,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需要及时扩大有关产品产能。

《通知》明确,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负责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拨,物资保障组将向重点企业选派驻企特派员,负责监督物资的统一调拨,帮助企业及时反映困难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产品质量监管。

《通知》要求,生产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有关企业,要抓紧组织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及时完成生产任务,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物资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有关企业要根据物资保障组要求,及时上报产能产量、产品库存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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