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洁报道 按照昆明市引导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日前,昆明经开区制定出台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引导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放管服”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式和补助标准。同时明确,2020—2021年,昆明经开区将按市级下达企业的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给予企业1∶1的配套。
《办法》明确,市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引导资金专项分为基础性补助和奖励性补助两类。基础性补助根据市级部门下达补助总额的80%,按各企业研发投入分档次予以补助。研发投入在100万元(含)以上到500万元以下的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研发投入在500万元(含)以上到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到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研发投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到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研发投入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基础性补助后,剩余基础性补助按其研发投入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总额占比进行分配。
奖励性补助根据市级部门下达补助总额的20%,按相关条件对企业进行补助,分为高企奖励和增长性奖励两种类型。高企奖励即对通过联网直报,经经开区核定研发投入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每户给予奖励性补助3万元。增长性奖励即对研发投入达10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年度有增长的企业,按其在经开区研发投入增长贡献占比给予奖励。
“也就是说,今后入驻经开区的企业获得的市级研发投入引导资金为基础性补助和奖励性补助两部分。另外,2020—2021年,根据市级补助资金,经开区将再按1∶1配套区级补助资金。”昆明经开区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20年开始,经开区企业研发投入数据将由经开区经发局会同区财政分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得出,经开区根据审计数据按政策以研发投入后补助的方式一次性拨付。
8月30日,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挂牌以来,昆明经开区全面融入自贸试验区发展。“入驻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的企业同样适用经开区的各项优惠政策。”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挂牌以来,受关注程度与日俱增。截至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结企业注册登记已达2000多户,远远超过年内招商引资落地1000户企业的目标。记者了解到,近期注册落地的信息企业、研究机构呈上升趋势。根据昆明片区的产业定位,未来必将成为研发创新的聚集地,政策先行为后续发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