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 珂
为加快云南乡村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促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农民持续增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型三化”产业发展方向,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把依托农业农村资源发展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产业链延伸的增值收益和就业创业机会尽量留给农民,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0年,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取得积极进展,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800亿元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6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000元以上。
到2025年,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初步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明确发展重点
《实施意见》提出,云南加快布局的乡村产业发展建设重点为做大做强特色种养业、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壮大农村劳务产业、做精乡村休闲旅游业、提升民族特色手工业、培育农村电商产业和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
在做大做强特色种养业方面,云南着力构建“8+N”农业产业体系,到2020年高质量建设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20个“一县一业”特色县和3000个以上“一村一品”专业村。
茶叶产业,重点抓好古茶树、有机茶基地、龙头企业及名茶庄园、普洱茶可追溯体系、普洱茶地理标志、茶名牌培育、茶全产业链等建设,到2020年、2025年(下同)综合产值分别达到1000亿元、1400亿元以上。
花卉产业,提升斗南花卉交易中心,推广绿色高效种植模式,建设现代花卉种植园,综合产值分别达到750亿元、1100亿元以上。
蔬菜产业,坚持错季化、外向型发展,优化品类结构,打造全国“南菜北运”和“西菜东运”基地,综合产值分别达到1000亿元、1300亿元以上。
水果产业,发挥熟期优势,提升优势果品,建设全国高端水果基地,综合产值分别达到600亿元、1200亿元以上。
中药材产业,以三七、重楼、石斛、天麻、灯盏花等为重点,发展中成药生产、天然药物提取等,综合产值分别达到1100亿元、1800亿元以上。
肉牛产业,抓好云岭牛等良种推广和规模化养殖,打造全国生态肉牛生产基地,综合产值分别达到1000亿元、1100亿元以上。
同时,深度开发核桃产业,稳定发展澳洲坚果产业。促进咖啡产业精品化发展,打造区域咖啡交易中心、定价中心、价格指数发布中心;大力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甘蔗、橡胶、渔业、蚕桑、马铃薯、食用菌等产业提质增效,到2025年,全省林草业总产值比“十三五”末翻一番。
涉及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建设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公路、美丽河湖,打造乡村健康生活目的地。围绕大滇西旅游环线、沿边跨境旅游经济带、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建设,培育一批高A级品牌旅游区、旅游小镇和休闲乡村。
全面建设373个边境小康村,推广“一部手机游云南”,发展乡村旅游线上营销、线下体验,推行“明厨亮灶”工程,打造乡村放心餐饮。
值得一提的是,云南在布局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方面将以东川、会泽、个旧、石屏等地为重点区域,发展斑铜、斑锡、乌铜走银等金属工艺品产业;以丽江、香格里拉、鹤庆等地为重点区域,发展银器及银饰工艺品产业;以剑川、腾冲、开远等地为重点区域,发展木雕根雕产业和以建水、华宁、易门、香格里拉、勐海等地为重点区域,发展陶工艺品产业。
发展民族特色手工业,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在稳妥发展景观建筑石、砚台、雕刻等石材产业的同时,创新发展民族扎染刺绣产业。
《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发展“一村一品一店”,推进乡村产品网上销售;鼓励各地区在大型电商平台建设地方特产馆,推广绿色产品电子身份证和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电子商务进农村”“益农信息社”等工程,建设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点。
政策力度明显加大
实施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招商行动,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的农业企业,打造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业“小巨人”。
到2020年、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达到900家、1100家以上。提升农民合作社质量,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鼓励国有企业和平台公司参与乡村产业发展。
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到2020年、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分别达到2400万亩、3400万亩以上。
为达到上述发展目标,云南出台政策配套,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
加强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确保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产业项目的同时,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资本金注入、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落实农产品初加工和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及落实就业补助政策。
在金融支持方面,推广运用“一部手机云企贷”,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对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能贷尽贷。
在贫困户自愿的前提下,可采取合作发展方式,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有效带动贫困户的产业。
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
对于用地保障内容,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产业发展用地涉及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予以优先保障,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优惠政策。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可以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
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或用于发展小微创业园、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的县(市、区),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引人关注的是,《实施意见》提出鼓励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实用人才等领办创办企业、合作社等。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通过本土人才回引、定向培养、统筹招聘等方式,为每个村培养1名—2名致富带头人。
支持科技人员以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
同时,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发展订单农业,支持保底价收购、土地入股、资金入股、利润分成、保底分红等合作方式,建立完善农业龙头企业绑定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
对于财政支农项目投入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允许将受益权量化给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