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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出台“引才育才”双办法
2019
10/31
13:07

本报讯(记者 熊瑛) 记者近日从安宁市委组织部了解到,该市于今年10月正式出台了《安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和《安宁市螳川人才培育实施办法(暂行)》。

据介绍,为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优化人才管理服务方式,吸引、聚集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安宁工作,安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拟订了《安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该办法优化了部分人才类型引进程序,待遇方面将原先各类人才的安家费由15万元至400万元调整为20万元至600万元。对于单位编制不足,但需引进紧缺人才的,可经申报后由安宁市编委安排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进行引才保障。

该办法提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考核审定后,可享受安家费和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待遇。其中引进的人才第一类给予600万元、第二类给予300万元、第三类给予200万元、第四类给予80万元、第五类给予50万元、第六类给予20万元,分5年支付,在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每年支付20%。

同时,安宁市强化考核管理,建立结果导向的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双重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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