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绍芬报道 日前,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通报,2019年8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0%;1-8月,比去年同期上涨2.0%。
从同比看,8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八个大类呈六升二降态势。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6.1%。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8.4%,鲜菜价格上涨12.7%,蛋类价格上涨5.7%,畜肉类价格上涨10.5%,猪肉价格上涨13.2%,禽肉类价格上涨6.5%。衣着类价格下降1.5%;居住类价格上涨1.3%;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7%;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2.9%;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1.8%;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1.6%;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2.3%。
此外,8月我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0.2%,环比下降1.0%。1-8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0.4%。
监管部门提醒
投资私募需警惕
管理人混淆概念
本报讯 记者马苗报道 近几年,“伪私募”骗人的事情并不少见。近日,监管部门公布了“伪私募”欺骗群众的手段和方式,提醒市民勿上当受骗。
记者近日从云南证监局获悉,在云南,一家基金公司在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备案一只数百万元规模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后,该公司将其放大后摆放在公司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多次用于公开宣传和推介,并声称公司是经过审批的私募基金机构。
由于该私募机构管理人在宣传时,误导市民私募机构是证监会或基金业协会批准的正规持牌金融机构,私募基金是合规的投资产品,将登记备案等同于监管部门的信用背书,违反法律规定,误导投资者,被监管部门重罚。
实际上,在我国,对于私募机构的管理,监管部门是实行事后备案制,而不是行政审批。在私募机构的备案上,监管部门以登记备案的形式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只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做出要求。基金业协会对私募机构并不做实质审核,也不设许可门槛,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利用投资者的认识偏差,宣传中将登记备案等同于行政审批,利用备案信息自我增信是对监管部门的变相“绑架”,是对投资者的严重误导。
云南证监局提醒,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要做到明规则、识风险。“登记备案”不是“行政审批”,管理人宣传私募机构是证监会或基金业协会批准的正规持牌金融机构,私募基金是经过审批的投资产品,属于误导投资者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