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抒燕) 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从今年7月1日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文件的通知》等政策开始正式实施,预计今年为我省社会减负约2亿元。6月27日,云南省降费减负政策宣讲会在昆明国家广告产业园召开,省财政厅面向企业代表,详细对相关降费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
从今年7月1日起,根据《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文件的通知》,按照中央授权的上限,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再一次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地方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取消大理古城洱海资源保护费、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实现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减免不动产登记费、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以上政策的实施预计今年为我省社会减负约2亿元。
据介绍,在取消大理古城洱海资源保护费、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后,在我省可以收取的5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中央项目49项(其中涉企收费31项)、地方项目10项,将不再有地方批准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