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稳增长22条”措施解读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日前正式发布,省发改委对此进行了解读。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积极主动应对形势变化,每年年初都出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从2016年起固定为22条,这些措施有较强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稳增长22条”已成为我省经济工作的亮点和品牌,为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今年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和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发改委同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题研究、自查自评、第三方评估等,充分调研分析、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形成政策措施,作为省政府1号文件发布。”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政策措施一以贯之地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目标指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延续性与创新性并重,紧扣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稳增长中工业、投资两个关键,向消费要潜力、向区域协调发展要空间、向改革开放要活力,提出了6个方面22条政策措施,当中特别注重淡化行业指标,淡化财政新增投入,强化政策、项目和营商环境,重点着眼当期,适当兼顾长远。
据分析,今年的“稳增长22条”措施改变以往给各行业下指标、分任务的做法,在深入分析影响今年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关键因素的基础上,对投资、工业、消费等重点领域,提出针对性较强的举措,尽力避免空泛的话、落实到具体的事,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有力支撑年度任务目标的完成。记者注意到,投资方面不再一味强调全年投资增速,而是从项目储备、项目落地、项目资金方面出实招,通过破解瓶颈问题保持投资平稳增长。
此外,淡化财政新增投入,大大减少了财政新增投入支持行业领域或具体工作的表述,集中有限力量办大事,提出重点支持八大重点产业发展、“三张牌”打造、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美丽省份建设、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等,但对具体投入方式和安排额度不作明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延续一些既有财政支持政策。比如,继续支持建立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按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政策更加强调项目支撑、政策创新与突破和优化营商环境,在投资、工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方面都力争项目化,对铁路、公路、水利、工业等具体项目进度提出明确要求,将任务细化到“美丽县城”建设、老城区改造等具体工程项目;坚持把政策突破作为提振市场信心的重要手段,在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等方面大胆探索政策创新;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增强动力活力的根本,在促进项目落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强化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切实方便群众、方便企业。比如,明确在各类园区实行投资项目承诺制,要求各地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无偿代办服务,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第三方评估结果,并作为各地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等。
本报记者 段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