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云南提出特色小镇创建要紧紧围绕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这条灵魂和主线,坚守“不触碰生态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通过政府违规举债来创建、不搞变相当地产开发”四条底线,聚焦“特色、产业、生态、易达、宜居、智慧、成网”七大要素,进一步精确指导全省各地特色小镇创建工作。
云南省政府日前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8〕5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示范特色小镇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发〔2018〕97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要求特色小镇建设要紧扣云南省多样的民族文化、众多的古城古镇、优美的自然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鲜明的特色产业等元素,紧紧围绕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这条灵魂和主线,坚守“四条底线”和聚焦“七大要素”,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造田园牧歌、民族风情、历史文化、特色产业、绝妙景观等不同类型的特色小镇。
同时,该指导意见首次在云南将“产业建镇”明确纳入工作要求中。聚焦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物流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等八大产业,打造世界一流的 “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经济在特色小镇蓬勃发展,把特色小镇建成特色产业高地。
在基础保障方面,云南省提出“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口号,让“游客进得来,产品出得去”;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强调提升特色小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提出“特色小镇要全部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的硬性要求,实现直播、导游导览、一码通等在特色小镇的全覆盖。
针对该《指导意见》中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及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办法》对示范特色小镇的评选细则作了具体规定,“七大要素”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通过评选“云南省示范特色小镇”的方式,激励全省加快创建特色小镇。对2018年到2020年每年评选出的15个示范特色小镇,省财政给予每个1.5亿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以此鼓励先进特色小镇,鞭策落后。对触碰“四条底线”,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评选年度内发生重大负面事件,未按照已批复的特色小镇发展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创建,或与有关上位规划存在重大冲突情况之一的特色小镇,将被淘汰出创建名单,并收回每个1000万元的启动资金。前不久因触碰生态红线的鸡足山禅修小镇、八宝壮乡小镇,主体未落实、未开工建设的永胜清水古镇、陆良蚕桑小镇、罗平油菜花小镇,将特色小镇与产业园区概念混淆的个旧大屯特色制造小镇均已被淘汰出创建名单,充分体现了云南省委、省政府“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