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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23个开发区土地已全部开发完毕
2013
05/31
09:07

341个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利用存在三类问题

国土资源部今天公布了2012年度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情况(以 处简称情况)。情况显示,341个国家级开发区中,有122个尚可供应土地面积占可开发建设土地面积的比例不足10%,其中,23个开发区的土地已全部开发供应完毕。

国土资源部认为,这种情况带来的直接问题是,这些开发区批复范围内可开发利用空间不足;一些开发区批复四至范围内已无地可用,发展后继乏力。

国土资源部透露,此次评价的是,341个国家级和1200多个省级开发区的土地利用状况。

通过评价,国土资源部发现,个别开发区产业用地比例偏低,偏离了发展定位。“341个国家级开发区中,工业用地率达到80%以上的开发区有35个,占总数的10.26%;工业用地率达到50%以上的开发区有209个,占总数的61.29%。”情况称,有部分开发区工业用地比例过低,其中,24个开发区的工业用地率低于20%,占总数的7.04%。

同时,部分开发区土地利用强度不理想。341个国家级开发区中,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最高达3.36,最低仅0.08;工业用地建筑系数最高达99.10%,最低仅11.11%;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最高达36820.36万元/公顷,最低仅206.26万元/公顷。

尽管土地管理绩效提升,闲置土地面积在减少,但是, 情况透露,截至2011年底,共有闲置土地4.43平方公里,占开发区土地总面积的0.12%。

国土资源部表示,开发区设立、扩区、调区必须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不符合的应坚决予以取缔或核减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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