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央企入滇的战略部署,切实做好央企入滇发展的促进和服务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央企入滇的重要意义
央企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在资金技术、经营管理、品牌市场、人力资源等方面都具有雄厚的实力和广泛的影响。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央企加快了自身的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步伐,并积极与各省区市进行对接,加强合作。目前,央企在云南省的烟草、电力、石油、特种装备、金融保险、通信、铁路、民航等行业占主导地位,对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发达省份相比,在滇央企数量少、分布窄,从事先进制造的央企规模较小。云南省资源富集,能源丰富,面向西南开放的国际市场潜力巨大,逐步成为产业西移的重点地区,央企入滇和云南央企发展空间和潜力很大。中央将继续推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了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为吸引央企入滇带来了新的机遇。云南的资源、产业基础与大部分央企的主营业务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做好央企入滇工作,有利于将央企的优势与云南省资源、能源、劳动力、区位等优势结合起来,为云南的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产业基地,加速形成大企业大集团,拉动配套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抢抓机遇,加大力度,推进更多央企入滇,支持在滇央企加快发展,要善于借助中央企业的产业优势、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突破,推进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央企入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遵循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 形式多样、互利共赢的原则,与央企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产业基地,推进云南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积极吸引央企入滇,促进云南央企和本地企业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和基础设施等为重点,2010——2012年,每年引进10户以上央企到云南投资兴业;通过与央企的合作,经过3——5年的努力,在云南石油炼化、汽车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培育3——5户销售收入百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促进优势央企与地方企业的重组,带动中小企业和配套产业的发展。
三、围绕结构调整和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央企入滇
推进与央企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央企在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产业基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当前,要切实抓好与一批央企的合作,加快建设能源、有色金属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光电子和生物加工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产业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
(一)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加强与中国一汽、东风汽车、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等央企的合作,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全省汽车工业发展;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机场物流装备制造项目建设;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建设电力装备制造基地;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合作,加快昆明光电子产业基地建设;推进昆明中铁大型铁路养护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支持昆明市与中国北方车辆制造集团公司共建轨道车辆制造维修基地;支持东风云南汽车与湖北明想集团公司的增资扩股发展计划;支持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云南航天工业公司节能产品的开发;支持天威集团与云南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发展;支持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节能燃具的研发等。
(二)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与石油炼化。支持央企在滇各大水电项目的建设,协调开发相应电力装备市场;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中缅油气管道及石油炼化基地项目建设;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昭通褐煤洁净化利用的进程;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能源合作框架协议》,开展核电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风能、光伏项目;支持玉溪市与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风能;支持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光伏试验示范电站建设;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落实中央扩大内需决策部署加快电网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构建西电东送、云电外送电力枢纽,调整优化省内变电布局和结构。
(三)推动矿产业的深加工与开放发展。加快武钢集团昆钢公司结构升级项目建设;促进中国铝业云南铜业集团铜、铝深加工项目实施;推进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北方夜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电子信息材料开发;支持云南冶金集团公司与宝钢集团资源有限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的合作;支持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参与昭通煤化工产业的规划与建设;推进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昭通碳素项目的合作;支持省内优势矿业企业与中国北方工业集团万宝工程公司开展国外矿产资源开发合作。
(四)打造生物资源开发的龙头企业。支持中粮集团公司整合制糖业,并参与木本油料、燃料乙醇、酒、咖啡、香料、茶叶、畜产等生物资源的开发;支持中国林业集团公司参与云南林(竹)浆纸、竹藤、木材、人造板、特色经济林、家具、木片、林化工、林木种苗、花卉、观赏苗木、森林旅游等的开发经营,建设一批生物产业基地。
(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关于推进云南信息化建设的战略合作协议》、《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快云南现代通信技术和服务业的发展;实施省人民政府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与中央金融机构驻滇单位的合作,完善政银企保合作机制,改善金融服务。支持楚雄州人民政府与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开展职业教育、人力资源开发的合作;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同民航、铁路等中央单位和企业的联系,建立通畅高效的物流体系等。
四、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央企入滇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省政府成立了云南省央企入滇工作领导小组,有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有关省领导担任副组长,省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水利厅、商务厅、国资委、地税局、省政府驻京办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省央企入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省央入滇的重大合作项目和重大事项。央企入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引进央企入滇的组织协调和入滇企业的跟踪服务,制定央企入滇工作计划和方案,研究拟定央企入滇发展政策,牵头编制央企入滇发展规划,负责与央企总部联络,起草省政府与入滇央企战略合作协议。各州、市政府要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建立引进央企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与央企进行接洽和协商,在资源开发整合、资产重组、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合作,推进当地经济发展。各州、市之间要加强协调,协同推进央企入滇工作。一般竞争性行业的合作协议,由省内企业或州、市人民政府与央企集团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直接进行谈判签署。涉及公共利益、产业布局、省级以上审批权限等重大事项,由省央企入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
(二)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主动与央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与央企的对接机制,提供更优服务,创造更好环境,积极吸引更多的央企到云南投资兴业,实现互惠互利共赢。昆明、曲靖、玉溪、红河等州市要在全省率先突破,其他州市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政策,做好央企入滇项目吸引和承接工作;管理部门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破除不利于改革开放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创新政府服务,尽量简化审批程序,采取并联审批,提高办事效率,为央企入滇营造良好的环境;企业要抓住机遇,锐意改革,从全局和职工利益出发,善于利用央企入滇谋划自身的改造升级与发展。
(三)保障项目落地和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项目尽快建设。新入滇央企或在滇央企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由国土资源厅统筹协调、重点保障,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他省级重点工业园区要做好规划,根据央企入滇的具体项目情况,优先调剂供应项目及配套设施用地;央企入滇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由环境保护厅督促项目所在州、市政府通过区域削减协调解决;林地指标由林业厅负责协调解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分别按职能支持和帮助央企向国家相应部门申报审批事项或专项支持事项;央企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和省政府优惠政策,由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落实。各州市、省级有关部门在引入和承接央企项目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相关规划、征地拆迁、资产重组、资源开发、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支持央企在滇不断发展壮大,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形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关部门和州市要会同央企制定在滇发展规划和目标,并采取措施予以保障。
(四)建立协调联系制度。建立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定期不定期拜访央企总部制度,加强省级领导与央企领导互访联系与信息沟通;建立省级领导挂钩联系入滇央企重点合作项目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省政府领导重大合作项目落地协调督办制度。突破难点和瓶颈,推动合作项目早落地、早建设;建立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跟踪督办问责制度,对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央企入滇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部门、州市及有关负责人实施督办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