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新时期促进就业创业,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话题
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出台,将为我省就业创业者带来怎样的政策红利?又将如何促进民生改善,开创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对上述两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稳住大盘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在经济增长新常态和就业总量压力、结构性矛盾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就业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实施就业优先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工作,才能打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硬仗,稳住就业基本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丽康说道。
“到2020年,全省主要就业创业指标任务是城镇新增就业2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500万人次,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脱贫;扶持自主创业40万人以上,带动就业100万人以上,发放小额创业贷款300亿元以上;高级技能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10万人以上;去产能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实现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就业创业实施意见》)中,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石丽康指出,就我省而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新就业形态迅速发展中还存在着很多困难和问题,针对我省就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业创业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缓解重点困难地区就业压力等措施。
一方面,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政策。对初创三年内的优秀小微企业主进行免费创业能力提升培训。
另一方面,为缓解重点困难地区就业压力,对藏区、贫困地区、沿边地区和资源枯竭地区,省级在分配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将给予适当倾斜,并由省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专门组织实施就业援助行动。与此同时,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提出了支持新兴业态企业发展的相关举措,明确制定支持劳动者通过新经济形态实现高质量就业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等制度。
新增动力
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据介绍,《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强力推进我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是加快培育就业创业发展动能的最新风向标。
“《就业创业实施意见》中明确了营造更优市场准入环境、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加大创业补贴资金支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农村创业”等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对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确保全省就业局势稳定将起到重要作用。”石丽康说。
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加大创业补贴资金方面,《就业创业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水平,扩大“贷免扶补”经办银行范围,扩大创业贷款扶持对象范围,贷款期限从2年延长至3年;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云南省创办具有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创业补贴扶持;同时自2017年起,从当年征缴的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对自主创业重点群体的创业扶持补助。
在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方面,《就业创业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再建设认定40个县市区创业园,40个园区众创空间,20个校园创业平台;实施省级创业园区建设升级计划,从2018年起每年重点培育建设3个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并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资金;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且符合条件通过评审的,最高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此外,《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还提出,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农村在创业,支持农村网上创业促进电商创业示范村建设,计划到2020年全省建成600个“云岭电商创业村”。同时对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在分配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倾斜补助。
引来活水
鼓励人才扎根基层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发挥作用的大舞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宣程介绍:“一方面,广大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面临人才匮乏的难题;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仍存在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发挥作用不够、发展空间有限、服务保障不力等问题。”
因此,为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在基层成长成才、建功立业,《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流得动”的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岗位,让毕业生“下得去”。比如根据基层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职能与编制相匹配的要求,结合“放管服”改革和执法重心下移带来的职能调整,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开发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的管理型、技术型就业岗位。
强化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保障,让毕业生“干得好”。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实训)年度计划,全省每年组织不低于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为在“双创”平台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融资贷款、跟踪指导等“一站式”公共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
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待遇,让毕业生“留得住”。认真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毕业后3年内到25个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学费由省财政按规定实行代偿。
畅通基层高校毕业生流动成长渠道,让毕业生“流得动”。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同时将在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进行锻炼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在基层成长成才。
本报记者 李承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