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切换
新闻
工信部赴云南省开展专项督查
2016
10/20
10:40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的通知》(工信厅函﹝2016﹞628号)要求,2016年10月12日至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七督查组一行7人赴云南省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

针对我省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结果的正确性、程序的规范性、处理结果的合理性,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验证等方式,深入玉溪市、西双版纳州,抽查了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西双版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真糖厂、华新红塔水泥(景洪)有限公司5户企业,进行了现场节能监察专项督查,并对云南省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10月14日下午在昆明经贸宾馆召开了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汇报反馈会,由省工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厅)唐文祥同志向督查组汇报了云南省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情况。他指出,2016年以来,我省节能工作紧紧围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这一主题,牢牢把握“以节能降耗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这一主线,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全力完成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全面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全省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有效促进了全省重点用能企业依法用能、合理用能、高效用能。唐副主任强调,下一步,全省节能部门将以这次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节能法规体系建设,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不断提升节能监察能力,确保国家、省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有效贯彻落实,促进我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督查组辛仁周组长代表督查组反馈了这次赴云南开展实地督查的情况,认为,云南省在推进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方面具有四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积极组织,超额完成了国家工信部下达的节能专项监察工作任务;二是组织有序,职责明确;三是加强指导,程序规范;四是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对下一步工作,辛组长提出了3点建议和要求:一要抓紧时间,做好收尾总结工作;二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三要进一步加强节能培训工作。

会议由省工信委唐文祥副主任主持,产业政策处、电力保障处、原材料工业处、资源综合利用处、节约能源处、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工信部第七督查组赴云南省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