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池州市财政局获悉,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该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池州市2016年省级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低碳城市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共计下达省级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330万元。
据悉,池州市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抽选了有关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了独立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了低碳城市试点项目10个。在公示7日无异议后,市财政局共拨付2016年省级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330万元,其中,下达各县(区)低碳城市试点专项资金100万元;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专项资金180万元;低碳社区试点专项资金20万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补助20万元;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补助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