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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南省节能降耗见实效超额完成
2016
06/30
10:05

据省工信委最新发布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省节能目标超额完成。2015年,万元gdp能耗0.76吨标准煤,同比下降8.83%,“十二五”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0.65%,超额完成下降15%的目标。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73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2.80%,“十二五”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9.46%,超额完成下降20%的目标。

“十二五”期间,云南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由6000万元增加到9000万元,吨标准煤奖励标准由200元增加到300元。省级财政共安排3.7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改和示范项目建设,带动各级财政和企业加大节能投入。全省共组织实施节能示范项目467项,节约772万吨标准煤;共完成电机升级改造164万千瓦,推广财政补贴节能灯1502万只,年可实现节电9亿千瓦时,相当于建造了一座20万千瓦装机的能效电厂。为节能目标顺利完成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云南省每年制定全省年度节能指标分解方案,省、州(市)、县层层分解落实节能目标,逐级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逐级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省政府把节能指标纳入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一票否决”的四项指标之一。同时,组织实施云南省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每年进行节能量考核,“十二五”,全省共实现节能量1230万吨标准煤,完成目标217%。

为确保工作进度,省工信委每月定期发布《节能专报》和节能形势“晴雨表”,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全省节能形势和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全省及各州市年度能源消费总量调控指导目标,强化节能指标倒逼机制。“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淘汰炼铁488万吨、炼钢190.5万吨、焦炭604万吨、铁合金43.89万吨、电石14.95万吨、铜冶炼18.71万吨、锌冶炼19.605万吨、水泥淘汰1012.94万吨、黄磷2万吨。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通过对产能过剩行业全面实行限批,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投资项目通过能评的数量由2011年的58个下降为2015年的11个,六大高耗能工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由36.9%下降为34.7%。

建筑行业大力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全省光热应用面积达到1733万平方米。交通运输单耗持续下降,营业性公路运输汽柴油综合燃料单耗下降到每百吨公里7.8升,内河运输船舶燃油单耗下降到每千吨公里33.5公斤。商务系统在全省创建了141家“绿色饭店”,数量居全国首位。农村户用沼气完成318.5万户。公共机构节能灯覆盖率接近100%。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每年均由省政府督查室组织,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统计局对全省16个州市政府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政府和重点企业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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