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不容乐观,民间投资增速放缓。为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务院决定派出督察组对地方民间投资进行督查。虽然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大、效益不佳,难以吸引民营资本进入,但省交通运输厅领导深刻认识到扩大民间投资有利于把社会资源蕴藏的巨大能量释放出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交通运输行业。
省交通运输厅始终坚持“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为民间资本发展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全面放宽民营资本进入交通运输行业的准入限制,打破所有制界限,破除地区和部门垄断。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落实支持民间资本发展的政策,清理调整现有不适合民间资本在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相关规定,在市场进入、行政许可、企业资质评定、行政收费、日常监管中真正做到一视同仁。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依法规范国家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印发了《云南省国家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对民间资本一视同仁,并欢迎符合条件民间资本参与高速公路PPP政府采购,进入云南高速公路市场。
为了更好地为民间投资服务,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推进标准化建设,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加强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运行管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开通网络预审批系统。在开展建设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工作中,为了实现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全面开放、平等竞争,打破地域壁垒限制和行业垄断保护的目的,开展了梳理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68家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入驻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