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昌宁县财政坚持用资金支出额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借助绩效评价强化民生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昌宁县财政出重拳对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目标任务及产生效益等方面实行绩效自评和组织实地绩效核查评价。采取财政与教育、卫生、民政、社保等业务主管部门的联动,组成检查组,围绕投入指标、经费使用比重、投资方向及效益等方面进行随机抽查,实地绩效核查评价中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不合规、不合理的事项实行现场反馈,限期纠正和整改。有效保障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实施。
据了解,昌宁县财政部门对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城乡养老保险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低保金等10个项目进行实地核查评价,评价资金16736万元,该县民生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实现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