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新平坝社区党委原书记王建勇,未经请示,使用社区征地补偿款,组织社区干部和居民小组组长及家属58人(其中涉及公款旅游45人)分别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等五省市旅游,共计花费公款11.32万元;多次挪用公路建设项目补偿款累计18.79万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日前,云南省纪委官方网站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此为其中一起。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压力传导到每名党员干部,防止产生‘破窗效应’。”云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孟端平表示。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四风”突出问题,主动出击,把作风建设抓到底。今年1至4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4起,处理党员干部16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2人。
紧盯节点,正风肃纪不松劲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组织57个督查组深入449个机关单位、部门和乡镇以及景区、酒店、餐馆、超市等场所119个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共发现问题25个,对4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今年春节期间组织17个作风纪律监督检查组,共检查195个单位、19个乡镇、200家餐饮场所、2家快递公司、16个娱乐场所、16个年货销售点、2家烟花爆竹销售公司,问责干部12人。
……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节点,把重拳整治“节日病”作为纠正“四风”的突破口,监督执纪的“螺丝”越拧越紧。
“通过警示提醒、划出红线、严明纪律、查处纠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连点成线,持之以恒,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云南省纪委副书记杨玉清表示。
今年“五一”前夕,云南省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2016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省委“六个严禁”要求,部署整治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专项行动。据统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明察暗访组1249个,组织专项检查组782个,组织随机抽查组722个,检查单位1.1万多个,发现问题线索193个,处理问题线索172个,正在核实和处理21个。
此外,云南省纪委监察厅还在官方网站上开设了“曝光台”专栏,对踩“红线”、闯“雷区”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的警示震慑作用。去年以来,“曝光台”专栏发布全省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64期,通报典型问题291起,以平均每周一期的节奏,使通报曝光形成常态。
瞄准病灶,重锤狠敲不手软
临沧市临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兴泽在操办其子婚礼过程中,超出事先向组织报备的宴请范围和桌数,宴请管理对象参加婚礼并收取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祥云县水务局原副局长潘新武,在担任祥云县水务局副局长、县品甸海加固扩容工程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数次收受他人送给的现金共计3.5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瞄准病灶,做到露头就打、重锤狠敲——这是云南省聚力纠“四风”的另一个侧面。
云南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狠刹“四风”,从“细”处着手、“实”字着力,集中整治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如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领导干部除婚丧嫁娶外,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亲戚以外的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严格按照严禁用公款送礼,严禁收受、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等“九个严禁”要求执行;对违反《暂行规定》的坚持从严查处。今年,全省共查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13个,处理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此外,采取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主动送、被动收、借机敛财等各类收送红包礼金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27个,处理4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
今年以来,云南省还查处违规公款吃喝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违规公款国内旅游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其他问题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
传导压力,责任追究不含糊
“作为一把手,应当带头执行党规党纪,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管党风、严纪律的重大责任……”谈起因下属违规使用项目前期经费购买茶叶、大米等土特产和香烟用于部门往来接待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事,勐海县工业信息化和发展改革局局长王馗是真“长记性”了。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云南省在坚持从严查处无例外的同时,还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既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为强化责任追究,云南省出台了《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对不及时主动纠正本单位、本部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而被上级机关查处的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记者从云南省纪委获悉,今年第一季度,该省共对58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未能防止下属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与此同时,云南省委坚持以上率下,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化约谈问责和述廉述责工作。今年2月22日,云南省委针对省委巡视组2015年巡视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约谈了6名省直部门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督促整改。去年,云南省出台了《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在全省全面推行述廉述责制度,实行一把手公开述廉,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其中重要内容,督促领导干部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
“只有层层传导压力,才能产生强大震慑,营造不敢腐的氛围。”云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