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制定完成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今年云南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中,共有50件地方性法规和29件省政府规章。昨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包含制定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
通知要求,在提高立法质量方面,今年要健全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健全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规规章草案还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同时,立法项目一般不设定行政许可,不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规定税收减免和财政资金比例,不规定机构编制。法规规章草案在送审前要开展好征求意见、调研、协调、论证等工作;在起草环节,可以邀请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省法制办提前介入。
力争年内完成的地方性法规:
1、提请审议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草案
2、提请审议云南省信访条例修订草案
3、提请审议云南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
4、提请审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力争年内完成的省政府规章:
1、制定云南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
2、制定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规定
3、制定云南省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办法
4、制定云南省边境地区人员出境入境管理规定
5、制定云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6、制定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修订)
7、制定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8、制定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
9、制定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10、制定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
11、制定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