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2015年及“十二五”各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中, 昆明市在考核中均获优秀。在环保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排名中,昆明名列第8位,在省会城市排名中名列第4位。
记者从昆明市环保局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昆明市紧紧围绕减排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减排效益,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环保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排名中,昆明名列第8位,在省会城市排名中,昆明名列第4位。昆明大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突出抓好火电、钢铁、水泥、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减排,加强对已建成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钢铁厂脱硫、水泥厂脱硝以及化工、冶炼行业提标改造等重点减排设施运行监管,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有效降低了结构性耗能和污染。机动车污染减排方面,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气环保标志管理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全市21家机动车安检站全部建设了环保检测线,实现了机动车环检的全覆盖。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完成率62%,超过国家对“十二五”时期完成率50%的目标要求。
昆明市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强化监察和监测手段,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严格环保准入制度,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消耗型项目的建设,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注重加强减排监测工作,对重点企业排污行为实施远程监控,利用在线监控手段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实时监控,确保全部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在水污染物减排方面,到2015年底,昆明市主城区已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12座,每个县(区)也同步建成投运一座污水处理厂。目前,昆明市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截污治污体系,经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昆明主城12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国家规定一级A标准,河道水质得到较大改善。通过“十二五”减排和实施环境治理工程,各污染物平均浓度较“十一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2011年至2015年,昆明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国家85%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