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厅务会,研究利用开发性金融推进云南交通建设、承接国开专项建设基金、设立交通产业发展基金等事项,积极破解“五年会战”建设筹资难题。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云南国高网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细则(试行),审议通过了省邮政管理局代省政府草拟的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公路水路联动执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厅党组书记王云山,厅长何波,其他在昆厅领导等参加会议。会议由何波主持。
会议首先传达了陈豪省长关于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快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指示精神,以及认真吸取龙江特大桥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开展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的有关批示精神。会议要求,要紧紧抓住国务院决定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交通扶贫工作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补助和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建设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更好地向国家申请高速公路专项建设基金,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资源为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提供中长期配套资金保障,进一步深化与国开行云南省分行在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贷款、交通扶贫、规划贷款、高速公路债转股试点等领域的合作,会议同意省交通运输厅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签署《开发性金融推进云南交通建设战略性合作协议》。会议明确由云南省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开专项建设基金的承接主体,同意向省政府上报提交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承接国开专项建设基金拟定实施方案》。
为了破解地方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筹集难题,会议同意设立云南交通产业发展基金,明确由云南省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发起方和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同意由省交通运输厅与省财政厅联合行文报请省政府批准实施《云南交通产业发展基金拟定实施方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国高网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细则、边界条件、测算方法,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会签后报请省政府批准实施。会议审议通过了省邮政管理局代省政府草拟的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意向省政府上报该实施意见。会议原则同意《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公路水路联动执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双方将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维护公路水路安全及通行秩序、逃费治理、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领域开展联勤联动、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