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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棚改:商品房有债务纠纷没资格转为公租房
2016
04/14
13:44

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近日发布《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支持棚改项目工作手册》,云南省内存量商品房转公租房,除五证齐全、产权清晰等硬性要求外,还明确规定:存在债务纠纷问题的,可能没有资格转为公租房。

棚改成本

昆明中心城区不超90万

手册规定,为严格控制最大户均改造面积及套均改造成本,昆明棚改套均改造成本中心城区不超过90万元,昆明其余地区不超过70万元;昆明之外的省内其他城市标准分别为50万元和40万元;省内所有城市,中心城区棚改最大户均改造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城市开发区、城乡接合部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执行标准方面,对于云南棚改项目,单户拆迁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拆建比应小于1:1.8;拆迁大于50平方米,小于80平方米的,拆建比小于1:1.5;单户拆迁面积大于80平方米,拆建比最高为1:1.2,值得注意的是,地下车库用于棚改居民的,计算新建住宅占比时可扣除。

此外,拆迁建筑的建成时间不得低于30年,对于达不到年限要求的建筑,应对拆迁合理性进行详细分析说明。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最大可100%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尽可能采取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统一购买或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住购买存量房源的安置方式,减少纯“拿钱走人”比例。

存量转公租

信用成考核标准

“目前公租房基本上已经饱和,加之商品房仍有库存,再建公租房已不符合市场实际。”省住建厅总规划师刘学日前表示,云南今年起不再新建公租房,并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力度,打通保障性住房消化商品房的通道。

对于存量房源的购买原则,手册明确:对于存量商品住房转为公租房,将率先遵循无债务纠纷等负面事件的地产商,且应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五证齐全、产权清晰、无产权纠纷、无对外提供抵押担保的房源。业内认为,此举主要是为政府贷款等提供便利及优惠。

据介绍,去年开始,云南不少开发商频繁出现在最高法的失信执行人名单中。仅今年3月,就有超过10家房企进入失信榜单,“在去化压力下,作为去化途径之一的存量房转公租房,此次明确遵守无债务纠纷的地产商,介入对开发商信用等内容的考核,将引导行业对于停工等问题更为谨慎的处理。”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利于城市开发企业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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