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十二五”招商引资工作,高起点谋划、全方位布局“十三五”招商引资工作,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就如何谋划好2016年工作,省招商委出台了2016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指导全省招商引资工作。
意见提出,2016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按照“规划引领、创新机制、聚焦重点、强化督导、推进转型”的思路,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规划引领和创新驱动,着力推进产业招商及大项目引进,着力推动全省招商引资在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实现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力争2016年引进省外到位资金较2015年增长11%以上,实际利用外资较2015年增长5%以上,稳步提高招商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
规划引领
推动招商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思维,突出规划引领,加强督促指导,围绕全省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园区发展规划,按照“两型三化”产业发展要求,结合省政府领导重点联系和推进产业,科学编制《云南省招商引资“十三五”发展规划》,策划推出一批重大招商项目,主动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和承接产业转移与招商工作进行深入对接,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着力推动产业招商。加强省招商委对全省招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省招商委办公室和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职能作用,强化协调督导,构建省招商委统筹领导、省招商合作局协调督导、省直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各州市发挥主体作用的招商引资工作新体系,推动全省招商工作转型发展。
创新机制
力促重大项目落地投产
建立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制定认定标准和申报程序,筛选认定一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落实支持政策和要素保障,重点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加快推进一批前期工作扎实、对产业培育和转型升级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外来投资重大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推行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市场化招商模式,继续挑选一批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开展招商工作。完善省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签约项目督查督办机制,加强对南博会等重大活动签约项目的推进落实。
突出园区
促进重点产业聚集发展
充分发挥各类园区招商引资主战场作用,围绕各类园区主导产业及发展定位,策划推出一批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有针对性地承接引进重点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链,增强园区产业带动和聚集功能,提高园区产业发展水平和层次。支持滇中新区、各类国家级开发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保区、跨合区、边合区围绕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石化产业、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日用消费品制造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8个重点产业开展招商工作,促进产业聚集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社会组织及其他投资机构参与园区开发建设,建立“园中园”、“姐妹园”,划出专门区域,打造独具特色的产业承接示范园区。
聚焦重点
深化区域经济合作交流
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我省作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的区位优势,继续深化与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提升与长三角、成渝经济区等长江经济带重点区域开放合作水平。组织策划好与港澳等地的重大经济合作交流活动,加大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创新高地和重点企业群体的对接力度,加强与京津冀企业的联系,开展精准招商和小分队招商,提升与重点区域产业合作水平。
精准施策
提高利用外资综合效应
认真分析研究制约我省利用外资水平提升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措施。解放思想,破除外资引进的玻璃门、隐形门和弹簧门,以重大外资项目的引进促进全省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加大对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组织、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入驻云南,使外资在推动我省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利用外资政策措施,支持具备条件的沿边重点地区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更加注重发挥外事、侨台等部门和机构作用,大力引进港资、侨资和台资入滇发展。
强化督导
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
省招商委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州市招商工作的过程督导和结果督导,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重点产业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比较优势,按照打造特色产业集群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完善配套条件,提高项目承载能力,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涉及招商引资的各项支持政策,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和水、电、气、油等要素的保障。各州市要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明确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本地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本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第一要事”来抓,采取有力举措,改善投资环境。
科学考核
提升招商引资质量水平
改进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引导全省招商引资向更加注重产业招商及重大项目引进成效转变。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增加外来投资对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及产业转型升级贡献度的评价考核,强化对州市签约项目履约、开工、资金到位及投产等重点指标的考核,科学评价各地、各部门招商引资成果。加强对省直有关部门在制订产业规划、推出重大招商项目、开展产业精准招商、协调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工作的考核。
拓宽领域
营造招商引资优良环境
进一步放宽外来投资领域,支持国有企业以优质存量资产面向国内外投资资本进行招商,积极引进非公有制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基金等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引导省外民间资本投向国家没有明令禁止或特许经营的领域。规范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项目落地及后期生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管与服务,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形成依法招商、运转规范、权责统一、协调有力的工作格局,为招商引资营造优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