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20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2015年9月6日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厅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厅领导带队对16个州市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厅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认真开好厅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厅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2次、组织厅党组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2次,厅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13次。组织全厅180多名干部职工参观省警示教育基地,筑牢思想防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199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述廉述责,8个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进行了大会述廉述责。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注重抓早抓小,抓住“关键少数”,对厅机关新任的9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开展厅机关50多名副处以上干部集体廉政谈话、20多名处级领导干部重点谈话。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了稳增长、扶贫开发、灾后恢复重建等8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全年共收到信访举报92件,初核16件,谈话函询9件,暂存8件,转办59件。涉及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22人。
(二)关于“腐败案件易发多”的整改情况。紧紧盯住“三种人”,把握“三个时间点”,运用“四种形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被刑事立案16人、党纪政纪处分42人、行政问责处理17人。其中,驻厅纪检组自办案件3件,对2名处级干部给予政纪处分。
二、落实“三重一大”方面
(一)关于“制度没有形成有效管控机制”的整改情况。健全和完善“三重一大”领导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和厅务会议事规则。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和完善会议纪要工作,严格会议纪要的拟定、报批、印发和存档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启动对公文办理、会议制度、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四项制度”为重点的厅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从政道德、正反典型、岗位廉政教育。健全经常性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
(二)关于“制度设置留有‘后门’,扩大了权力寻租空间”的整改情况。紧紧围绕土地和矿业权审批等国土资源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制度改革,创新完善制度设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权力寻租的问题。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简政放权,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共11项,压缩审批时限三分之一。清理公布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108项。调整下放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备案、部分项目用地预审等审批权,下放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等事权,将县城所在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两项省级审批权下放州、市行使,防范廉政风险。制定稳增长等政策措施制度。厅党组及时制定出台了涵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加快用地审批速度、降低用地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优化管理服务水平5个方面共17条具体措施。针对用地审批过程中一些政策规定不明确、用地审批效率低、自由裁量权空间较大的廉政风险,专门研究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和建议,明确细化了相关政策界限和执行标准,既化解了用地审批难题,也进一步规范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2015年全省共审批征转用地29.4万亩,同比增长73%,其中,争取国务院批准用地12.3万亩,同比增长3倍多。全面清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强力推进国家重点督办的闲置土地整改,348宗闲置土地已处置完成340宗,22个闲置典型案例已处置完成20个,处置率分别达到97.8%和91.7%。
三、“四个着力”方面
(一)关于“反映领导干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一般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厅党组高度重视,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起,处分1人。景洪市国土资源局违规配备公务用车,9人受到党纪处分,6人受到问责处理。对巡视组移交的20件次信访举报,已按照5类处置方式和标准全部办理完毕。
(二)关于“干部作风由乱作为渐变为慢作为、不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现象”的整改情况。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提出的23个“四风”问题整改落实。继续整治“三公”经费开支,厅领导带头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制止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红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厅机关三公经费支出163.34万元,比2014年减少43.17万元,下降20.9%。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用、矿产开发等问题作为重点,落实了“8件重点惠民实事”。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新修订的全省征地平均补偿标准比上一轮提高23%。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服务新农村建设,全年完成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00万亩,新下达实施2015年度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50万亩以上。深入推进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促进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安全高效。推进片区扶贫攻坚,促进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建立健全我厅扶贫机构,统筹各项扶贫事宜,加大对厅挂钩扶贫点、乌蒙片区、滇西片区、藏区和石漠化地区的扶持力度,实行精准扶贫。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年内扎实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140万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4万宗。认真办理省两会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9件建议和32件提案,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认真做好涉土涉矿信访工作,厅机关接待信访103批421人次,切实解决群众的诉求。认真做好“四位一体”金色热线工作,厅长亲自带队上线“金色热线”,受理和调查处理25个投诉和咨询。
(三)关于“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整改情况。厅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责任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人,由分管厅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修改完善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政务信息网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符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特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窗口建设。2015年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758条,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41项各类报盘系统、表格和软件的下载服务,通过网上咨询122人次,通过触摸屏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达到了28956次,极大地提高了我厅便民利民服务职能,行政审批过程更加透明、公正、高效。
(四)关于“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不好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厅党组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厅党组要求全厅领导干部认真分析林耘埜等领导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制度执行带头走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个人事项填报和核查、抽查。2014年填报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336人,2015年抽查36人。
(五)关于“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改情况。厅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全年共任免副处级以上干部59名。修订完善《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全系统交流轮岗干部170余人,其中厅机关交流轮岗处级干部14人,组织开展干部任职谈话。清理整改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9名,清理挂职、跟班学习、借聘用人员33名。
四、 其它方面
(一)关于“行政审批权力寻租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针对行政审批权力寻租现象突出,土地、矿业权审批混乱等问题,认真抓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省国土资源厅主责的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两项整治工作,建立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征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记录报告、重大情况报告和终身负责“三项制度”。全省查找出问题480个,调查处理443人次。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两个制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共有232个单位和265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不收送“红包”承诺。认真做好涉地、涉矿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2015年土地审计共发现我省有关问题780个,实际需整改的问题692个,已整改485个,涉及金额659.7亿元,共处理相关责任人员357人次。通过整改,全省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制定土地管理领域相关管理规定138个,形成了一批切实管用的土地管理制度性成果,并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得到了审计署的肯定。针对矿产资源审计发现的13个问题,认真开展整改落实。清理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共44件,废止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地热水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的通知》等12个文件,进一步梳理相关政策界限,规范审批工作。
(二)关于“红顶中介现象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红顶中介”、中间代理人内外勾结垄断审批,权力寻租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清理上报中介服务事项59项,其中与行政许可相关联的25项,与内部审批相关联的34项。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地质勘查质量和资质监管,2015年,撤消1家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乙级资质。加大土地和矿业权评估中介行业的监督力度,启动土地评估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勘测定界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强化土地勘测定界机构资质管理,将土地勘测定界登记备案受理工作委托省土地学会办理,不再承办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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