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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际陆港为载体共建中缅自贸园区
2017
05/18
10:22

日前,记者就如何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进一步拓展云南和缅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等问题,专访了联合国南南合作项目专家、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国际物流研究院院长刘金鑫。

刘金鑫认为,国际陆港是中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与运营合作的最佳载体。中缅两国都是联合国《政府间陆港协定》缔约国,同时各自均开展国际陆港项目建设。通过缅甸曼德勒国际陆港与中国瑞丽国际陆港建立投融资合作、运营合作,共同开展自由贸易园区试点建设,对于两国参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孟(加拉国)中(国)印(度)缅(甸)经济走廊建设等都具有现实意义。

据介绍,2016年,缅甸政府发布“国家全面发展20年规划”:计划到2020年开发仰光、曼德勒、木姐、德穆、毛淡棉、蒙育瓦、勃固、卑缪等8个联合国确定的具有国际重要性的内陆港开发项目。目前,缅甸掸邦政府批准缅甸第一金龙公司在缅甸木姐规划建设210英亩的陆港开发项目,缅甸铁道部批准新加坡嘉里物流公司在仰光开发建设120英亩的雅达季陆港项目营运权,缅甸资源集团物流公司在曼德勒开发建设75英亩的密额陆港项目营运权。

2016年,云南省政府发布的《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将陆港作为开放合作平台,推动昆明市、瑞丽市、景洪市、河口县加快建设国际陆港。刘金鑫说:“可以看到,国际陆港处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中心城市或边境口岸,在泛亚铁路网、亚洲公路网的通道重要节点上,是多条国际经济走廊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有效载体。”

国际陆港项目具有以下典型特征:开发和建设的实施主体一般是企业,市场化运营程度高;土地产权所有清晰;项目纳入各国政府优先发展位置,享有政策和投融资支持;海关、检验检疫等公共服务配套齐备;项目选址便于开展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便于推行区域便利化运输协议或者双边国际道路运输协议,跨国经贸合作发展环境好。刘金鑫认为,由于种种原因,中缅两国没有签署双边国际道路运输协定,对双方经贸发展特别是物流合作形成了制约。

刘金鑫建议,应当支持昆明、瑞丽政府部门与缅甸木姐、曼德勒、仰光的政府部门建立国际陆港合作机制,促进昆明腾俊国际陆港项目、瑞丽弄岛多式联运国际陆港项目与缅甸木姐、曼德勒、仰光国际陆港项目开展自由贸易园区建设与运营合作;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开展港港联动合作,点对点国际道路运输合作;呼吁中缅两国交通部门尽快商签《中缅国际道路运输协定》和《中缅多式联运框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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