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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做加法壮大文创产业
2016
11/29
11:05

余国鹏

据报道,2015年,昆明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为193.84亿元,同比增长7%;占全市GDP比重为4.9%,占全省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5%。这一数据反映了昆明在国家“双创”政策下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把文化产业培育为支柱产业,是昆明的发展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昆明文创产业还需持续做好“加法”,在产业互动、平台互动、市场互动中增强发展活力,让政策、资源、区位等优势实实在在地转化为文创产业发展优势。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创产业具有传统产业无可比拟的一些优势,如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带动就业能力强等,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非常宽阔的平台。文创产业的这些特点,成为昆明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增强经济发展引擎的一个突破口。发展文创产业,不妨借鉴一下近年来势头迅猛的深圳,2015年,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1757亿元,占全市GDP的10%,这得益于深圳多年来所积淀的经济发展优势,更得益于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行业的良性互动,从“文化+科技”“文化+金融”到“文化+旅游”,深圳成功用加法,把文创产业推到了经济发展的前沿。

无论是“+科技”“+金融”还是“+旅游”,做强文创产业的根本在于把握时代发展脉搏,与时代接轨甚至是引领时代发展。昆明历史文化氛围浓厚,民族文化资源丰富,近年来与周边国家频繁开展文化交流,在搭建文创产业发展平台、畅通渠道上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与昆明发展文创产业的目标还有距离。这其中的关键就是要以开放、包容、学习的心态投入文化创意产业,做到民族元素世界表达,传统元素现代表达,不断尝试文创产业与其他产业组合的可能性,让文化创意转化为一个个被大家喜爱的产品。

发展文创产业要善做加法,也要善做减法,这离不开市场的“无形手”,更离不开政府的“有形手”。文创产业的很多项目门槛低,利润高,可复制性强,全民参与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市场乱象,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强监管,健全版权保护机制,给企业更多发展机会,剔除盲目跟风、名实不符、假冒伪劣等不利因子,促进文创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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