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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计划每年引进5至10家世界500强企业
2016
11/07
14:42
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度 云南计划每年引进5至10家世界500强企业

中劲东盟商贸中心物流中心大楼


为促进我省重点产业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助推五网建设快速发展,省招商委近日出台文件,拟着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度,努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

按照要求,全省每年引进5至10家世界500强企业。其中,昆明市2016年引进4家;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每年引进1家;其余州市及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力争引进工作有所突破。

截至目前,勐腊试验区成功签订招商项目88项,协议资金超过217亿元,拟在该区开发建设中国磨憨国际陆港物流园区、磨憨国际产能合作区、中老跨境旅游度假区等项目。

以开放开发促跨越发展

我省将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以建设开放型经济为目标,聚焦重点产业、围绕重点州市、依托重点园区,努力推动世界500强企业引进工作取得新突破。

各州市、园区和企业应充分发挥招商引资的主体作用,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着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和金融等重点产业,积极推动世界500强企业参与我省PPP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其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等优质要素资源,促进我省重点产业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助推五网建设快速发展,助推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实现跨越发展。

打开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在对世界500强的引进工作中,强调以规划为引领,各相关重点产业推进主抓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要结合产业建设、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需求,有针对性地筛选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加以调查研究,确定招商目标企业。各州市人民政府要针对目标企业认真制定招商规划和行动计划,精心策划包装推出本地区针对世界500强企业发展需求的招商项目,要以大项目吸引大企业,并按照“一企一策”要求为企业量身定制项目推进方案和配套必要的政策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协调,要提前介入,整合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州市招商部门及商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组建专门工作团队,为新引进项目的审批注册、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项流程提供“保姆式”便利化服务。

要加强和改善已在滇投资世界500强企业的协调服务,鼓励其增资扩股和带动更多企业投资。

对在谈和在手推进的世界500强企业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推进小组,一个推进方案,一个配套政策”要求,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项目责任单位每逢双月10日前向省招商委办公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做到项目专人盯办、事项专题协调、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项目按推进方案顺利实施。

多渠道多路径开展引进工作

滇中新区、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园区是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主阵地,各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发挥载体作用,承担世界500强企业的引进任务,将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各省属企业要成为与世界500强企业进行产业合作的主力军,主动与世界500强企业对接洽商合作,整合企业资源,提供优质存量资产与世界500强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以大项目兴大产业,以大产业促大发展。

充分利用中介招商、委托招商和社会化招商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有实力的知名外资中介服务机构对接沟通,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招商合作,建立有效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利用其丰富的信息资源优势和行业经验,提高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成功率。

各相关产业推进主抓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要主动与世界500强企业建立联系,成立专业化定向招商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亲自登门拜访洽谈,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招商活动。需要由省领导高位推动的,报请省政府请省领导带队上门开展工作。

全省上下合力推动引进工作

文件要求,全省上下要形成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的引资氛围,省招商委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世界500强企业引进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问题。各相关重点产业推进主抓部门要发挥好指导和支持作用,协助各州市、园区及省属企业开展引进工作。各州市和相关园区要落实好招商主体责任,成立项目工作组,开展对世界500强企业的引进工作。

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按新引进一家世界500强企业给予项目推进责任单位100万元招商工作经费,各相关产业主抓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州市也要安排相关经费,用于支持项目前期调研、项目包装及招商活动等工作。各级政府可参照省级办法制定奖补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各级各类财政专项扶持项目。

对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及产业配套项目要优先保障用地,涉及土地规费等按照相关规定优惠条件予以执行。有关部门要优先保障世界500强企业项目的水、电、气等供给,对企业生产资料、设备进口以及产品出口等提供贸易便利化服务。

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省招商委办公室将对各州市、有关部门及园区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工作情况进行重点跟踪和督查督办。各州市及相关部门也要注重境内500强企业的引进,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省招商委办公室。省招商委办公室定期向省人民政府报告500强企业项目推进情况,针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召开协调推进专题会议,对未履行职责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影响项目推进的责任单位,报请省人民政府予以问责。

改进完善年度招商引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加分值,加大考核力度;增加减分指标,对未完成引进国(境)外世界500强企业任务的州市予以减分。在通报表扬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时,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州市、部门及园区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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