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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拳”支持“楼宇经济”发展
2016
10/25
15:35

日前,昆明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支持昆明市总部(楼宇)经济发展的十大政策,对老旧楼宇进行改造并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是近年来我国城市经济发展中涌现出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是伴随着商务园区、中心商务区的出现逐渐为大家所熟悉的一种经济模式。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昆明市累计培育总部企业208户,商务楼宇200余栋。总部经济总产值(含营业收入)超过2187亿元,实现总税收超过75亿元,在全市税收总额的占比超过18%,楼宇经济总产值(含营业收入)超过1336亿元,实现总税收超过123亿元,在全市税收总额的占比超过30%。总部(楼宇)经济已经成为昆明市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昆明市在鼓励民间资本发展总部楼宇经济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但与其他经济发达城市仍有一定差距。“世界500强企业在成都设立了263个分支机构,而在昆明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仅有34个。”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昆明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共同起草了《昆明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支持政策》和《昆明市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支持政策》。这两项政策结合昆明市实际,整合相关奖励措施,提高奖励标准、扩大奖励范围,一共有10条,包括:企业一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即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总部企业,给予企业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办公用房补助;对新认定的总部企业购买本地会计、法律、审计、科技成果转化、计算机数据服务、咨询、设计等服务的,给予10%的补助,最高可达100万元;盘活现有楼宇,对老旧楼宇进行改造并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产业聚集度高且税收贡献达到一定条件的楼宇,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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